锦教办〔2011〕11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社管局),局直各单位:
现将我市2011至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中小学学生寒假时间自2012年1月16日起至2月28日止,3月1日开学;中小学教师寒假时间自1月18日起至2月19日止,2月20日上班;中层以上干部2月16日上班;其它事业单位按中小学教师寒假时间执行。
二、认真做好期末考试评价改革工作
(一)中小学于12月21日开始,按省、市下发的学生发展性评价方案,进行本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写好评语,完成手册填写,做好归档工作;要进行学生成长记录袋整理工作,举办学生成长记录袋展示,搞好归档工作。
(二)中小学期末考核学科及考试学科的考核部分于12月21日开始进行。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可采取课堂教学和活动展示方式进行。英语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部分由学校自行安排。
(三)中小学于2011年12月31日结课,2012年1月4日至1月13日进行期末复习考试(笔试部分)。
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锦州市义务教育新课程考试命题改革行动研究方案》,市教师进修学院要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期末考试命题、组织、分析评价等工作。考试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应由生均公用经费中出。
普通高中学分模块考试由市教师进修学院组织,学校要组织修习时间、修习过程的评价,做好学分认定工作。期末学业水平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安排。按国家课程方案,在假前集中时间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实践活动,要加强研究性学习的选题指导,组织学生成立小组,制定方案和安全预案,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三、做好工作总结及培训学习工作
要按照市教育局颁发的《锦州市义务教育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实施方案》和《锦州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评估标准及办法的通知》要求,通过教育教学反思、案例、日志、随笔等多种方式,展示工作成果,做好教师、班主任工作的评价工作。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倡学校将活动成果汇集成册。
要按照市教育局全年工作要点及学校的工作计划,认真总结学校全年工作。要突出重点,体现办学特色,查找问题,明确方向,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在2012年2月20日至24日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锦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并写出学习体会,进行交流与研讨,通过学习,转变教育观念,制定工作计划,落实《锦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要学习与交流课程改革,特别是教学改革方面的先进经验,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四、做好假前学生教育工作
各学校要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教育、责任教育、文明行为习惯教育、生命教育、休闲教育。要求学生在假期要遵守社会公德,珍爱生命,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进入网吧。要特别强调学生不要到不安全的场地滑冰,防止溺水事故发生,保证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
五、安排好教师寒假生活
要在假前集中时间,开展一次师德教育和休闲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合理安排假期生活,提倡校长向教师推荐“读一本好书”,利用寒假充分休息、运动健身、读书充电、文化休闲,关爱自己,提高生命质量。
要教育广大教师遵守职业道德,不利用寒假进行私自有偿补课,不从事“补课经济”活动。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五坚持”和“五不准”,严禁学校、在职教师以及非教育机构占用学生休息时间有偿补课和上新课。市教育局将在寒假期间开展学校在职教师、民办教育机构聘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集中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社管局)要认真查处假期乱补课、乱收费等违纪行为。
各中小学校要与学生家长沟通,班主任要利用假期对学生进行家访,家访数量要达到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合理地安排子女假期生活,不要盲目安排子女参加社会上的各种补课班,切实减轻过重的学业负担。要在保证子女健康成长、提高素质上下功夫。让学生得到充分的休息,每天坚持锻炼一小时。
六、积极组织寒假学生活动,做好假期德育工作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以“奥运年”为契机,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广大中小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热情。要结合地方教材《滨海新锦州》,以研究性学习活动为方式,结合我市承办2013年“世园会”这一盛事,引导学生研究学习我市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在各个领域取得的伟大成就,使他们了解锦州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发展进步,增强中小学生热爱家乡的情感。开展以每周做一次“家庭主人”为主题的感恩实践教育活动、以“了解龙年春节”为主题的中华民族传统教育活动和拥军优属活动等。学校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设施设备都要有计划的向学生开放。
开展寒假德育工作要注意全员性,把全体学生组织到活动中去。要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内容、有成果。要充分发挥德育基地的作用,配合家庭教育,参与社区教育。寒假德育工作计划和总结分别于2012年1月16日前和3月10日前报我局基础教育处(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上交到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七、重视和安排好城市农民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寒假生活
各中小学校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认真解决他们在假期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参与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非法外出打工,坚决抵制社会上各类针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非法招工行为,尤其要警惕和抵制企业、中介机构在假期以社会“实践”、“ 实习”为名组织在学的农民工子女非法打工行为。
八、做好假期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校设施特别重点防范的专用教室等进行一次安全保卫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电、防大雪、防冰冻等工作。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中层以上领导要亲自带班,确保学校假期安全。同时,要利用假期搞好校舍、设施等维修工作,保证开学正常使用。
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必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由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同时要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做好安全教育。对未经批准擅自安排集体活动而引发校方责任事故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单位在新学期开学前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对食堂容器进行彻底消毒,过期食品要彻底消除,保证师生身体健康。
各单位要将本学期工作总结和假期值班安排于2012年1月16日前报我局相关处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