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锦教办[2011]8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社管局),局直各学校,市民办教育办公室: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辽教电[2011]9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在开学初进行的排查整改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排查各类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市教育局将在9月下旬,对各县(市)区、局直各学校及民办教育机构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局直各学校、市民办教育办公室要在指定日期(9月16日、9月23日、9月30日)报送专项行动工作信息,主要包括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措施建议。9月26日前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表,由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2.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表
3. 县(市)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表
锦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