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3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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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教育局下狠劲使实招解决教育乱收费乱补课

2011-12-23 18:36 未知admin 点击次数:

设立专门督查机构 制定六项整改措施
  对违规学校及相关当事人将严肃查处
 

新学年开学前夕,锦州市教育局党委集中研究了当前服务群众亟待解决的乱收费、乱补课等热点问题。一是在市政府高度重视支持下,设立了有合法编制、有执法人员、有保障经费的“锦州市教育办学监督办公室”。明确其主要职责是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查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监督全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查处不规范办学、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违规问题的整改措施”。

第一,从2011年秋季开学开始,教育局明令各学校严禁再办收费的补课班、特长班。如发现违规的学校,按规定查处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第二,重新明确公告2011学年度的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规定标准。如发现有超范围收费现象,及时查处。属于学生自愿交费的项目,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如发现有强迫交费的行为,对学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属于用于补充教学和管理服务费不足的收费一律停止,由学校从公用经费中补足。公用经费无办补足的,有些活动可暂停。第三,义务教育学校从2011年秋季开学开始,一律停办重点班,停收择校费、择班费。发现违规者按相关规定处理。第四,坚决杜绝个人乱收费行为,如有偿办班补课,有偿推销教辅材料,巧立名目向学生收费等,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肃纪律。同时对该校领导按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第五,加强教育,严明规定。

在2011年秋季开学前,要对各校领导集中进行教育,就解决行风建设突出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等问题开设专题讲座,提出专门要求,进行专题讨论。把教育局关于行风建设的专门文件、处理违规问题的各项规定再次下发给各学校,要求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对于前一时期查实的违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警示大家。第六,加强同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共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行风问题。